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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招生考试联络员市人大代表 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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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在各项招生考试工作中全面推行政务考务公开公示制度,全力打造招考阳光工程,招生考试各类信息及时公开,让考生了解,家长明白。 |
2006年7月,市招考办组织了全体市招生考试联络员和新闻记者,到中招评卷现场和中招录取现场视察工作。评卷、录取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展示在我的面前,也通过新闻媒体展示在全市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面前。看到繁忙、紧张但又高效认真、细致负责的工作场面,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深深感叹:“沈阳市招生考试工作完全是阳光的,是公开的,更是经得起检验的!”市招考办制订了《沈阳市构建惩防体系,实施阳光招生考试的意见》,规定了政务、考务“十公开”。经常看报纸、电视的人,肯定会记得沈阳市招考办公示的2006年高考体育竞赛优胜者补报名单、高校招生照顾录取考生名单、高校招生体育竞赛优胜者等名单及录取分数线,这是市招考办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推行公开公示制度的举动。同时,市招考办常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投诉信箱,考生、家长一旦遇到不公开、不公正的事情,随时可向市招考办举报。
本报记者 李明欣
实习生 张奇?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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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沈阳晚报 |
发布时间:2007-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