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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主要办事程序和内容

(一)统一考试

1.考试时间

2006年5月下旬。

2.考试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各考点。

3.考试要求

(1)外国语水平考试(除小语种外)实行网上阅卷。试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一的答案要用铅笔填涂在试卷一答题卡上,做在试卷上的无效。试卷二的答案要用黑色签字笔写在试卷二答题卡指定区域内。

(2)英语等五个语种与临床医学考试分A类型试卷(答题卡)与B类型试卷(答题卡)。(A型卷和A型卡为蓝色,B型卷和B型卡为绿色),且分别印有类型标志“A”、“B”字样。

(3)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生物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及公共管理学科还有答题卡)分试卷及答题纸(卡)。所有答案都必须做在答题纸或答题卡上,做在试卷上的无效。

(二)文件依据

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十八号令,2004年5月19日)

2.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6〕29号)

发布时间:200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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