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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1.报考对象
高考文科类考生须参加反向小综合的理科综合会考,高考理科类考生须参加反向小综合的文科综合会考,考生可以兼报文理两科反向小综合会考;普通高中高二在校生必须参加会考;反向小综合会考未及格的学生、往届生、社会考生和在外省(市)借读的学生可自愿参加反向小综合会考考试。
2.报名时间
3月下旬左右。
3.报名地点
(1)普通高中高二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组织参加集体报名;其他考生在户口所在区、县(市)招考办报名。
(2)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市内五区少数民族考生到皇姑区招考办报名,其他区、县(市)少数民族考生到苏家屯区招考办报名。
4.报名程序
(1)普通高中高二在校生凭学籍证明和身份证报名,其他考生持相应的学历(力)证书,没有学历(力)证书的考生持考生所属部门的同等学历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区招考办报名;
(2)考生报名流程:填写报名信息表—资格审查—录入考生报名信息—电子摄像—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进行校对并签字确认。
5.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费40元/生;摄像费12元/生。
(二)统一考试
1.发放(领取)准考证时间
5月下旬。
2.发放(领取)准考证办法
普通高中高二在校生由所在学校发放;其他考生由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发放。
3.考试时间
6月9日。
4.考试科目
理科综合,文科综合
5.考试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6.考试要求
(1)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由学校统一组织进入考场;考生入场后要按照黑板上的《考生座位轮换图》对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2)考生每科考试都要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及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元珠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稿纸、涂改液、计算器、BP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
(3)反向小综合会考采用标准化分卷考试。试卷分为两部分,一是试题卷,二是答题卡。其中试题卷分为试卷I和试卷II,试卷I为选择题,试卷II为非选择题。试卷I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答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必须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元珠笔填写,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试卷II用蓝(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元珠笔作答,卷面答题只能使用一种笔。
(三)通知考试成绩
1.通知成绩时间
7月下旬。
2.通知成绩办法
普通高中高二在校生由所在学校通知;其他考生由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通知。
(四)文件依据
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十八号令,2004年5月19日)
2.辽宁省招考委《辽宁省反向小综合会考考务工作规定》(辽招考委字〔2005〕4号)
3.辽宁省招考办《2006年辽宁省反向小综合会考考务实施细则》(辽招考办字〔2006〕43号)
4.辽宁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设立反向小综合会考报名考试费的复函》(辽财综函〔2005〕133号)
5.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反向小综合会考报名考试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05〕35号)
6.省招考办《关于组织2006年全省反向小综合会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06〕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