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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主要办事程序和内容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网上报名时间

10月10日至31日。

3.网上报名程序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www.lnzsks.com)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4.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11月10日至14日。

5.现场报名(确认)地点

代码          名称                限制条件

2101     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     接收全国统考生报名

2102     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     接收法律硕士联考生

2103     沈阳市铁西区招考办     接收全国统考生报名

2104     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     接收全国统考生报名

2105     沈阳市大东区招考办     接收全国统考生报名

2106     沈阳市皇姑区招考办     接收全国统考生报名

6.现场报名(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流程:查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电子摄像→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本人进行校对并签字确认。

7.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费90元/生;摄像费12元/生。

(二)文化课统一考试

1.考试时间

2007年1月20至21日。超过3个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22日进行。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其中,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教育学、历史学和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课。

3.考试地点

指定的考点学校。

4.考试要求

(1)考试第一天第一科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由学校统一组织进入考场,避免进错考场、坐错座位;其他各科考试考生须在考前10分钟自行进入考场,并注意按轮换后的座位号位置就座。

(2)考生每科考试要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及规定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

(3)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考生答题必须使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

(三)文件依据

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十八号令,2004年5月19日)

2.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18号)

3.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学司〔2006〕33号)

4.辽宁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2003〕478号)

5.省招考办《转发<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06〕151号)

发布时间:200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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